第(1/3)页 “口口声声你家的,但妲可儿又不姓雷米尼斯。”夜林理直气壮的反驳。 真实情况来说,妲可儿是他在寂静城那会“抓”来的。 起初一开始的想法,是让她住在庄园就好,平常和彼诺修姐妹一样负责女仆的活,哥特风格的服装也别具一格,养眼。 但是当时妲可儿的性格毛病,实在是不太讨人喜,可能会给富婆赛丽亚带来麻烦,于是搁在卡妮娜这里打工加性格改造。 现在,妲可儿已经是贝尔玛尔公国正式居民。 卡妮娜·雷米尼斯,是她的全名称呼,杜尔夫·雷米尼斯是她的父亲,一位特别宠女儿的高阶圣职者。 卡妮娜还有好几个哥哥,以前都是猎人,现在称呼为冒险家,目前基本都已经成家立业,居住在外,她也算是名副其实的家族明珠。 “结婚登记申请表,是要双方男女在相关官员的面前,亲自签名和手印,你这样的小伎俩,可不具备公国的法律认可哦。” 卡妮娜晃了晃手里未按手印表格,对着因为事情败露,不敢抬眼的夜林得意洋洋一笑。 妲可儿呆萌不懂这些,她作为聪明的老板,就要对自己的员工负责,也是真担忧吉祥物妲可儿会被他拐跑了。 那自己这家咖啡店,也就没有继续开下去的意义了。 卡妮娜刚要把表格攥成团然后丢掉,但是被妲可儿一抬手又拿了回来,仔细看了一遍,才好奇向她问道:“卡妮娜,结婚申请是什么?他是在骗我么,我签了名字,但不给我漂亮衣服?” “呃……结婚就是,两个人决定一起生活组建家庭后后,所进行的一种……这个这个……”卡妮娜忍不住小脸微红,她虽然聪颖过人,颇具经商天赋,但怎么说现在也才十六岁。 又因为她喜欢经商,且事业小有成就,一般同龄的男孩子现在可能还没毕业,或者正在努力成为冒险家职业者、公国骑士、等等。 幼稚的小毛孩压根不入她眼,卡妮娜喜欢成熟一点的男孩子,最好的条件之一,要比她有钱! 并且因为还有一位极宠女儿的父亲,以及特别护妹的哥哥们,各种眼光挑剔,导致卡妮娜现在想要交男朋友变得无比困难,至今为零。 她手指点着脑袋冥思苦想,一通各种合理不合理的形容和解释,才勉强让妲可儿差不多明白,结婚虽然是神圣和幸福,也代表着婚姻后的种种责任,不是说签个字按个手印,就真的是夫妻了, 真正的夫妻,是需要时间来考验的。 至于夜林有没有骗她,严格来说还真没有,假如妲可儿真傻乎乎的被娶回了家,把漂亮婚纱堆满衣橱还真不是问题。 “一起生活,好像,没什么不好,我不讨厌他。”妲可儿拿着表格,目光认真,不像是在开玩笑。 对于妲可儿来说,不讨厌,是仅次于“喜欢”的级别。 而她的“喜欢”,一般特指亮晶晶的,好看的,尖锐的,冰冷的……有执着的收藏癖。 第(1/3)页